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关于表彰2018年度劳动模范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9-05-02
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关于表彰2018年度劳动模范的决定
(2019年4月28日)
2018年,在董事长的正确领导下,公司坚持以**新时代中国特色**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决策部署,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公司发展高质量,以公司发展高质量推动员工生活高质量,促进了公司的快速稳定发展,涌现出了一批为公司发展不辞辛苦、无私奉献、业绩**的劳动模范。为鼓励先进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,决定授予下列人员为2018年度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,并奖励每人1000元:
王国营 付见民 俎慧敏 崔晓璟 朱占锋
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再立新功。全体员工要以受表彰的劳动模范为榜样,学习他们遵章守纪、服从管理的忠诚意识,爱岗敬业、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,艰苦奋斗、甘于奉献的**品质,求真务实、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,勇于担当,锐意进取,为把天元煤业打造成为全省一流选煤企业,为把许昌建设成为“智造之都、宜居之城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,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