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关于表彰第三季度**员工**班组长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9-12-31
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文件
豫天元〔2019〕58号
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
关于表彰第三季度**员工**班组长的决定
(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)
今年以来,在董事长的正确领导下,公司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,深入贯彻**新时代中国特色**思想,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公司发展高质量,以公司发展高质量推动员工生活高质量,全体员工以厂为家,恪尽职守,拼搏进取,勤奋工作,促进了公司的快速稳定发展。在此过程中,涌现出了一批为公司发展不辞辛苦、无私奉献的“**员工”和“**班组长”。为营造“积极向上、人人争当先进”的工作氛围,弘扬爱岗敬业的**品德,经研究,决定授予何长安等人为第三季度“**员工”和“**班组长”的光荣称号。
一、**员工(8名)
何长安 刘延贺 刘员朋 杜振海
宋旭永 陈民晓 张梦雅 贾亚培
以上人员每人奖励**500元。
二、**班组长(2名)
付建民 王 帅
以上人员每人奖励**1000元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**员工和**班组长戒骄戒躁,不断鞭策自己,保持荣誉,继续努力,勤勉工作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,再创新的更大的佳绩。同时,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受表彰的**员工和**班组长为榜样,学习他们强烈的主人翁意识,学习他们踏实肯干、任劳任怨的作风,学习他们忠于公司、爱岗敬业、遵章守纪、服从管理、团结协作、乐于奉献的精神,为建设美好天元、为中原更加出彩而努力奋斗!
董事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