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天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关于表彰公司劳动模范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23-06-14
河南天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关于表彰公司劳动模范的决定
(2023年4月30日)
去年以来,在董事长的正确领导下,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针,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公司发展高质量,以公司发展高质量推动员工生活高质量,全体员工以厂为家,恪尽职守,拼搏进取,勤奋工作,促进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。在此过程中,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、淡泊名利、甘于奉献、争创一流的先进模范人物。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,在公司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进一步激励全体员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,经研究,决定授予王帅等11人为2023年度“河南天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劳动模范”的荣誉称号。
王 帅 马 龙 刘员朋 陈小亮 杨秋军
张帅豪 贾会杰 王守成 李社民 孟 娇
胡 月
以上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现金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初心不改永葆本色,勇担使命不负韶华,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不断取得新成绩、作出新贡献。全体员工要以公司劳动模范为榜样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通过诚实劳动、勤勉工作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,
为建设美好天元、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